給大家解析公司公章的各種問題,歡迎大家品讀。
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則該因印章的使用而發(fā)生的糾紛,企業(yè)不承擔責任。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接著要讓公眾知曉你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所以公章丟失后的第二個步驟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fā)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報紙會在第二天刊登。在哪個報紙登報聲明可詢問當地工商局,每個地方規(guī)定不同。而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公司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這也為許多公司的公章遺失補辦設置了一定障礙。
第三個步驟就應該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企業(yè)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派出所報案回執(zhí)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第四個步驟,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許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個新的印章了。
2、大股東把持公章使公司的運營進入僵局,其他股東能否重刻公章?
公司股東與股東之間,或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等公司因內部管理糾紛引發(fā)的印章爭奪戰(zhàn),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給予辦理印章的丟失備案,即比較難以獲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還是會面臨兩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3、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不能。法律對某些情況下該用何種印章有強制性規(guī)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明確發(fā)票只能加蓋發(fā)票專用章。
4、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區(qū)別?
沒有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區(qū)別,只要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蓋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圍大小不同,導致人們以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廣的使用范圍,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外(如發(fā)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5、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可以。在合同、協(xié)議的簽訂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條將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說明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訂方面的效力是一樣的。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委托授權書上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此時僅有公章是不行的。
7、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并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公司,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應的授權,那么合同一樣是有效的。
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yè)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公司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公司自愿將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9、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10、公司經營過程中在印章方面會遇到哪些風險?
公司在印章方面常見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
(二)他人使用掃描打印出來的印章。
(三)對方使用的是沒有備案、沒有資質的內設部門章。
(四)使用有數碼符號的印章。
由于上述風險的高發(fā),公司企業(yè)應該提高警惕,在交易時做好審查工作。例如,可以通過要求對方提供公司局的刻章許可或者委托律師調查對方的印章備案情況來檢查印章的真?zhèn)涡?,仔細審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時所具有的印跡,拒絕對方不符合規(guī)范地使用印章等。
11、公司更改名稱后已使用新印章,蓋有原印章的合同對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有效。企業(yè)名稱的變更并不影響變更后的公司承擔原公司的債務,蓋有原企業(yè)名稱印章的文件對變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對原企業(yè)名稱印章應當妥善保管,可以明確保管人,必要時可以對該印章進行銷毀并登記備案,以降低法律風險。
12、公司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樣的措施?
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一)公司印章采取分級保管的制度,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須由專門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崗位職責中予以明確。
(三)公章應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損毀、遺失和被盜。
(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二)必須嚴格依照公司對印章的使用規(guī)定使用印章,未經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在使用中,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則用印,否決的則退回;
(四)檢查印章使用是否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如不符則不予蓋章;
(五)在印章使用中違反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則該因印章的使用而發(fā)生的糾紛,企業(yè)不承擔責任。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接著要讓公眾知曉你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所以公章丟失后的第二個步驟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fā)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報紙會在第二天刊登。在哪個報紙登報聲明可詢問當地工商局,每個地方規(guī)定不同。而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公司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這也為許多公司的公章遺失補辦設置了一定障礙。
第三個步驟就應該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企業(yè)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派出所報案回執(zhí)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第四個步驟,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許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個新的印章了。
2、大股東把持公章使公司的運營進入僵局,其他股東能否重刻公章?
公司股東與股東之間,或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等公司因內部管理糾紛引發(fā)的印章爭奪戰(zhàn),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給予辦理印章的丟失備案,即比較難以獲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還是會面臨兩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3、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不能。法律對某些情況下該用何種印章有強制性規(guī)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明確發(fā)票只能加蓋發(fā)票專用章。
4、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區(qū)別?
沒有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區(qū)別,只要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蓋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圍大小不同,導致人們以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廣的使用范圍,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外(如發(fā)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5、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可以。在合同、協(xié)議的簽訂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條將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說明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訂方面的效力是一樣的。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委托授權書上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此時僅有公章是不行的。
7、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并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公司,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應的授權,那么合同一樣是有效的。
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yè)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公司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公司自愿將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9、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10、公司經營過程中在印章方面會遇到哪些風險?
公司在印章方面常見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
(二)他人使用掃描打印出來的印章。
(三)對方使用的是沒有備案、沒有資質的內設部門章。
(四)使用有數碼符號的印章。
由于上述風險的高發(fā),公司企業(yè)應該提高警惕,在交易時做好審查工作。例如,可以通過要求對方提供公司局的刻章許可或者委托律師調查對方的印章備案情況來檢查印章的真?zhèn)涡?,仔細審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時所具有的印跡,拒絕對方不符合規(guī)范地使用印章等。
11、公司更改名稱后已使用新印章,蓋有原印章的合同對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有效。企業(yè)名稱的變更并不影響變更后的公司承擔原公司的債務,蓋有原企業(yè)名稱印章的文件對變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對原企業(yè)名稱印章應當妥善保管,可以明確保管人,必要時可以對該印章進行銷毀并登記備案,以降低法律風險。
12、公司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樣的措施?
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一)公司印章采取分級保管的制度,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須由專門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崗位職責中予以明確。
(三)公章應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損毀、遺失和被盜。
(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二)必須嚴格依照公司對印章的使用規(guī)定使用印章,未經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在使用中,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則用印,否決的則退回;
(四)檢查印章使用是否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如不符則不予蓋章;
(五)在印章使用中違反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關于 公司公章相關問題解析 的文章是由【谷騏財稅:http://m.ksdpzx.com/news/gsdt/1896.html】整理或轉載,谷騏財稅提供公司注冊、代理記賬、稅務代辦、審計稅籌等專業(yè)財稅服務,為您解決代辦各種財稅疑難問題,歡迎您的咨詢!
其他代理記賬的相關內容
-
SQL Error: select * from ***_ecms_news where id in(181,,166) limit 3
(顧問1分鐘內響應)
預約服務>
在線客服>
上一篇:如何注冊海外公司
下一篇:天津注冊分公司有資金要求嗎
推薦閱讀
熱門回答
精彩資訊